“诚信医院”文明行医承诺
为实现我院服务态度、行业作风的根本性转变,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,我院特制定“诚信医院”承诺自律制度,公开接受社会监督:
一、关心、爱护、尊重病人,文明服务,杜绝生、冷、硬现象。
二、因病施治,合理检查,合理用药。实行“首诊负责制”,急危重病人立即抢救,不推诿、拖延。
三、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,实行明码标价,收费公示制。
四、严把药品质量关,确保病人用药质量和安全。
五、廉洁行医,禁止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“红包”。
以上承诺如有违反,按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从严查处。
监督电话:工作时间8361845;节假日、非工作时间 8362771(医院总值班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