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年清明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科室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2017年清明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2017年4月2日(星期日)至2017年4月4日(星期二)放假公休,共三天。2017年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。
为传承中华传统文化,表达对先人先贤的怀念之情,清明节假日期间,无假日门诊停诊三天。急诊正常开诊。
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四海资讯全讯新2
2017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