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
关于调整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科室:
为了进一步做好院务公开工作,进一步规范我院基建、医疗设备、临床用药品、物资用品、电脑配件的采购行为,达到确保质量、控制成本、提高效益的目的,积极推进医院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,现调整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如下:
主 任:于 博(院 长)
副主任:许 筠(党委书记兼副院长)
成 员:陈 荣(纪委副书记)
吴 梓(院办主任)
张 雯(院办副主任)
刘 丽(党办主任)
宋芳兰(人事科科长)
基秀华(计财科科长)
梁宗忠(审计科科长)
张宝禧(工会副主席)
苗 涛(宣传科科长)
乔小民(医务科科长)
阎如义(感染管理科负责人)
秦菊芳(公共卫生科科长)
丁 丽(药剂科主任)
郑志远(设备科科长)
畅靖生(信息科主任)
杨增忠(基建科科长)
马福林(总务科科长)
杨祯义(总务科副科长、房改办负责人)
李传如(环保科科长)
李 毅(保卫科科长)
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纪委,陈荣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职责:听取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院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;对院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;对公开的内容、形式、范围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;对已公开的事项,注意听取、收集群众意见,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;对群众普遍关注并希望公开的重大事项,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;对院务公开工作定期进行考核,并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,定期测评职工及患者对我院院务公开的满意度。
二O一五年十一月四日